作者:佚名(謠傳是司馬中原)

恩...要寫文章的可以參考一下(被讀者打



古人為文,淺詞練字極費工夫,有為一字拜師者,有為一字撚斷一莖須者,若干大家,都具惜墨如金的美譽。但如今寫稿,按字計酬,惜墨的結果就是「無」金,韓柳歐蘇若生在當代,不改行非得餓肚皮不可。

時人寫稿,看透了這 點,既然煮字療饑,總得多煮一點;文章摻水,竟然變成一門學問了。個人煮字多年,向來以多產文明,對於文章摻水之法,不敢說窮其奧妙,至少略有些心得。按 理說,這是吃飯的秘方,不可輕易示人,若全被別人學去,我的飯碗豈不砸了?不過,近年閱讀了不少當代的作品,覺得江山代有才人出,新人摻水勝老人,以下所 舉,皆為摻水新法,個人那一套,已不敢望其項背矣。

 

第一法,曰「拉油條法」。

內容就是那麼一點,長短粗細全靠手上功夫,客人說∶長一點。好!就長一點!順手一拉就行。短篇改成長篇,不難,多開兩次舞會,多吃幾餐飯,不怕篇幅拉不長。

 

第二法,曰「搓麻花法」。

先寫一個忽冷忽熱的女人,再加上一個死皮賴臉的男人,讓他們愛了又恨,恨了又愛,愛中加恨,恨中加愛,糾纏不清,搓搓擰擰,數十萬字,必可一氣呵成,迅速交卷。

 

 第三法,曰「抓泥鰍法」。

泥鰍是又粘又滑的,抓到手又溜掉;把當走的人寫的三番五次走不掉,當來的人三番五次來不了,當活的人三番五次要尋死,當死的人又三番五次死沒成,滑了又抓,抓了又滑,情節繼熱鬧,故事又曲折,高潮迭起,扣人心弦,還怕不財源滾滾?

 

第四法,曰「老驢拖磨法」。

推過來,推過去,還在原地打轉,說他沒動他在動,只是兜圈子而已。把整材料放進去磨輾去磨碎,邊轉邊添,聲如雷,屑如鐘,一樣有聲有色也。

 

第五法,曰「鄉巴佬過河去」。

鄉巴佬要涉水過河,先要脫掉鞋子,再脫掉長褲,把所有東西頂在頭上過去,行成上滿下空。寫詩分行不得已,寫小說如此分行,是佔版面,可以多得稿費也,不信舉個例給你看∶

黑夜。

大霧。

霧裏出現一條朦朧的人影。

近看原來是個奔逃的女人。

她背後有火光亮起。

兩個強盜舉火在追她。

她駭懼的朝前逃。

後面緊緊在追。

她逃的快。

強盜追的更快。

逃逃逃。

追追追。

前面出現一座大廟。

女人跑進廟裏去了。

兩個強盜追到廟前停住。

舉火一看。

只見廟門掛了一怪匾額。

匾額上橫寫四個大字。

〔請注意「橫寫」倆字,橫寫就橫排了〕

 

第六法,曰「拎雞灌水法」。

這類文章,把讀者當成雞,拎起來就灌水,手法是強迫灌輸式的,高興就教訓一頓,然後安慰一頓,然後再責罵一頓,然後再歌頌一番。他的話就是主題,你非得接受不行,很多方塊尤具此特色,彷佛作者是校長,讀者是學生焉。

 

第七法,曰「脫褲子放屁法」。

這個俗語,人人都懂,不必解釋,但用在文章上,實有拖拉之妙用,茲舉一例以證之∶

電話鈴響,曼莉抓起聽筒。

「我是志節,我找曼莉。」

「我就是,你在那兒打電話?」

「我在基地外面。」

「什麼基地?」

「訓練基地。」

「喔,你入伍啦?怎不告訴我一聲?」

「這不是告訴你了嗎?」

「哈,你真的作了阿兵哥拉?」

「是啊。」

這樣的對話如果寫的興起,每天寫五十張稿紙都不成問題。

 

第八法,曰「演群戲法」。

當文章寫到單調枯澀之時,隨便找幾個人頭進來,你一言我一語,人多嘴雜,不怕沒話講,而且寫對話有分行之便,豈非一舉兩得?

據說當年大仲馬寫連載稿,嫌報社給的稿費偏低,他就在長篇裡加上兩個經常碰面的人,一個是聾子,一個是啞巴。

「啊啊……啊……」聾子老說∶「什麼?什麼?」啞巴費力的在說,聾子大聲的問,後來報社負責人對大仲馬建議,好不好以後把這兩個不必要的人物取消掉?大仲馬說∶「好啊,只要你調整稿費,我立即就把他們給散掉。」

 

第九法,曰「泡蘑菇法」。

吊住筆緩緩細細的寫,即使極為通俗的經驗場景,也拼命去渲染。

海明威寫了很多短篇,他處處避開通俗的經驗場景,讓讀者保留更多想像權力,當摻水地方他不摻,無怪他的短篇都很短很短了。

 

第十法,曰「加油添醋法」。

不管情節如何,故事怎樣,攫到機會就把動作和形容詞猛朝上加。

例如:

「好!」他說。〔原句〕

「好!」他費力的搖搖頭,無可奈何的歎了一口氣說。

「好!」他先聳聳肩,臉上浮現出苦笑的神情,接著噓出一口氣,攤開雙手,搖了搖頭,聲音裏充滿無可奈何的味道∶「好就是了嘛。」──從原句的三個字,加到四十八個字,整整加了十六倍,這還是客氣的。

 

第十一法,曰「意識亂流法」。

不管合不合心理學,文章裏多寫幾個多愁善感的青春男女,碰到芝麻想綠豆,碰到綠豆想芝麻,前想他八百年,後想他八百代,想入非非,魂飛天外都行;碰的巧,贏得「東方的喬埃斯」的美譽也說不定。

 

第十二法,曰「蒸,炒,煮,燉法」。

通常使用某種單純得 方式摻水,摻的太明顯,極易為明眼人士識破,如果改用此法,那就騙的讀者暈頭轉向了。先說蒸吧,既名曰蒸,當然要有水,如「原汁牛肉湯」,多有招來的誘 惑;蒸完了,拼命撥鍋鏟,乒乒乓乓的炒上一記,有快速的節奏感,豐富的動作感,使讀者幾乎忘掉前面已經加水;緊跟著,在放水煮它一陣,最後來個緊煨慢燉, 以四個不同的趣味,達到摻水於變化之中的目的。

 

第十三法,曰「禿哥趕夜路法」。

俗說∶禿哥趕夜路──借光。寫這類文章,要擺出文藝道上老大的面孔,處處表示經驗老到,一肚子典故,曾經相交遍天下,而且多是泰山北斗,寫的方法是有人有我。

比如∶「我友適之」,然後用適之「曾」說,適之「又」說,進可能寫的天花亂墜,蓋死無對證,可由你信筆縱橫也。就算寫到當代人物,別人還以為你重交情,存心捧他人場,利己而不損人,何樂不為?這類文寫多了人抬人,水抬船,使你身價上漲;別人提起,至少會說你是某某大師的朋友也。

 

第十四法,曰「濃妝抹豔法」。

儘量把單一的名詞, 加上眾多形容詞,形容詞不夠,再加上副詞,還不夠,再加上比喻,使字數越多越好。時下稿費,每字一元,如果遍地灑了一塊錢,你撿錢還怕彎腰嗎?再說,如今 講究化妝,尤其是夜晚,裝要畫的濃,「卻嫌脂粉汙顏色」的時代,早就過去了,你化妝再濃,沒人說你是吊死鬼。

 

古人寫文章,當然也 形容、也化妝,但那是古典式的,搽胭脂抹粉而已,添不出太多字數,遠不如現代化妝,像汽車上漆一樣,左一道,右一道,前後能花七八道手續。寫摻水文章,寫 到這種程度,算是已臻化境矣!你問這類文章如何寫法?真是問的好,我樂的舉例,好趁機摻水也!比如說:「眼」這是單一名詞。

以種類言,可為老眼、小眼、大眼、圓眼、單眼、雙眼、人眼、狗眼、豬眼、貓眼、陰陽眼、眯眯眼、龍眼、金魚眼、杏眼、桃花眼、色眼、瞎了眼、鬥雞眼、風流眼、千里眼、翻白眼、輕眼、黑眼、爛紅眼等等。

這只是原始材料,還沒經過化妝呢!

假如先在情節上略有安排,使得大眼瞪小眼,狗眼看人,人眼看狗,桃花眼吊風流眼,青眼對上白眼;前臺的戲已經開鑼了,你這化妝師就有得忙了。

古典式的化妝,濃不到哪里去,也不過是:濃眉大眼、目光如炬、目光如電、眼如銅鈴、眼波流轉、目光短淺、老眼昏花、巧笑倩兮、黑白分明、秋波蕩漾、杏眼圓睜、眉目含春、波光流轉、目似朗星、雙瞳剪水,這種以一博三式的形容,早已是摻水舊法,棄而不用久矣。

古人固然很聰明,把眼睛看東西的神態之不同,分成很多名目,如觀、察、視、見、瞟、督、顧、眺、審、矚、睨、苗、瀏、覽、閱………這些創發性的用字,其實最不合摻水特性的。你想想,古人把人看東西的動作、心態、神態,全容納再一個字裏去表現,這樣寫法哪有稿費好拿?

你看看現代人寫眼吧:

「她 那 雙深深黑黑的大眼,好像一口非常神秘的古井,有一種特殊的、磁性的魔力,在我深夜的夢裏呈現著;我變成一個癡迷的孩童,伏在井口出神凝視著水面搖盪的雲 天,我自己的臉也出現在其中,自覺被她捕捉,被她囚禁了。她身遂的眸光籠罩著我,導我走進她生命的天地,去細心撿起她隱藏在眸光背後的、在戰火中失落的青 春,和許多深色的碎夢……」照這樣寫下去,可以沒完沒了也。

 

第十五法,曰「開古董店法」。

這類文章,專賣古貨,手邊放些古典類書,再加一部辭海,便可開張大吉。把傳奇類的掌故改成白話,把平話類的掌故摻進一點文言,把相關的詩詞湊湊攏,標個題目,加給句按語,仔細算算,括弧裏的字數多 〔抄來的〕,括弧外的字數少〔自寫的〕,這邊引引經,那邊據據典,二五一湊,也有個萬把字來,可換柴米油鹽。

寫這類文章另一好處是沒人告狀,覺不會吃上違反著作權的官司,何況是拼盤似的抄法,能拼出花樣,一樣能領創意獎呢!

 

第十六法,曰「抖陀螺法」。

此文寫法,輕鬆之極,別的都不動,字數卻旋轉上升,不信你瞧下面這一段武俠式的對話∶

「哎,你是誰?」

「誰敢問我是誰?」

「我!我問你是誰?」

「你管我是誰?」

「我就管你是誰!」

「那我得問問你是誰?」

「別問我是誰,只問你是誰?」

「你憑什麼問我是誰?」

「我一定要問你是誰!」

「我為什麼要告訴你我是誰?」

「我要知道我殺了是誰!」

「咦!你究竟是誰?」

「嘿,你又到底是誰?」

「我偏不說我是誰!」

「那你也別問我是誰!拿命來吧!」

雙方這才揮刀動劍,捉對兒廝殺,殺了半天,仍然不知道誰究竟是誰,誰到底是誰。抖陀螺必須要抖到這種程度,方能算是結了業也。

 

總而言之,文章摻水之法,何只千百種,以上略舉習見十六式,若能朝夕演練,舉一反三,那就足夠享用終生了。

真正說來,文章摻水,算是老太婆得棉被──蓋有年也。摻點兒水,取其柔和豐潤,並非壞事,但摻水要摻得適度,摻的均勻;摻多了文味太薄,水味太濃,難免本末倒置,喧賓奪主,讀起來稀鬆平常,像喝白開水。

如果當摻時不摻,不當摻時摻的窮慘猛灌,那就好像女人腫頭,男人腫腳,穿靴戴帽之外,中間更挺著個水鼓肚皮,那就已病入膏肓,要送進文章病院開刀啦!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沐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