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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篇認識我們的人會覺得是屁,
不認識我們的人看到第二段後也會覺得是屁的東西。
因為娘子嫌我寫的前一篇寫她的不好笑,所以我只好再寫一篇(夠有誠意了吧),
扣掉那些噁心巴拉的詞(寫到一半自己都很想吐),剩下的蠢事就是我們真正相處時發生過的事。
在此我要鎮重聲明:我們兩個絕對沒有什麼不清不白的關係~~~
還有,雖然標明(一),但不見得會有(二)~~
  
* * *
 
 
  余憶少時,吾與妻向學,妻晚吾一歲,蓋吾之師妹也。
 
  雖二者皆修詩書,然未嚐聞也。吾瑣事甚多,無暇顧他;妻秉性害羞,少與同窗相諧,兼且年級不同,自無從交流。而今思之,當真是:我恨妻生遲,妻恨我生早,我離妻天涯,妻隔我海角,恨不生同時,日日與妻好。
 
  世事多變,吾二人原該從不相會,然許是因緣前定,吾與妻不約而同雙修刑律,自此,種下緣根,開啟日後纏綿糾葛之份。
 
  及相識,雖非一見鍾情,然同案讀書,相濡以沫,自益發熟悉。吾與妻性情相同,習性相近,偶有閒暇,便相偕出遊,甚或秉燭夜談,論至興起,全然未覺天之將明。久之,親暱漸甚,同進同出,出雙入對,焦不離孟,孟不離焦,見我,則旁必有妻;見妻,其旁必有我,可謂一日不談,則不歡也。
 
  日久生情,情深意濃,雖以同窗之名,然實有夫妻之實。後造化弄人,妻於雨日載吾來奔,未至家,天雨路滑,車翻人仰,吾不慎摔傷股椎,瘀青片片。妻聞之自責不已,當下便以身相許,好事玉成,從此鶼鰈情深,夫妻比翼。
 
  座下時憶過往,想當初形影不離,然今籠鳥鑑猿,俱未亡矣,人間相見,卻是何年?僅將往昔歡事,略記一二,聊抒思念之情。
 
 
  初見面,吾實對妻印象不深,蓋當時吾正寒窗苦讀、又逢多事之秋,貧病交迫,口袋無毛錢,腹中常忍飢,見誰都似食物。今余憶之,應是將妻視做蕃薯雞腿云云。
 
  妻在學堂,安靜寡言,坐於前排,狀似認真向學,及識,方知竟有人膽大如斯,於師長目前,公然入睡,間或點頭搔癢,好不自在。真箇是課堂如睡房,無處不自得,令人不禁讚其頗有隱士之風,真高人哉!
 
  憶其民法課堂,吾倦餓難當,頭昏眼花;妻神遊物外,睡眼迷離,是故雖比鄰而坐,仍不識彼此。然何其有幸,天降良緣,恩師郭老先生,經學生幾番哀求,欣然同意慷慨解囊,帶領眾生前往燒肉放題校外教學。雖不熟識,但畢竟有多月同桌之誼,是故依照慣例,吾自與妻同桌對坐而食。座中尚有學姐及小雞同學一名,然其非為重點,在此略過不提。
 
  難得有此飽食良機,吾自當埋首奮力猛嚼,孰料吃得渾然忘我之際,驟然狂風一陣,面前肉菜,已然一空,顯有高手趁吾不備,以雷霆萬鈞之勢,秋風掃落葉之姿,席捲全桌。
 
  吾大驚,提箸四顧,欲尋出奪食之人,方舉目,正伺妻吞下末盤肉。妻之用飯,如江湖中人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,不拘小節,全無女兒家扭捏之態。吾見如此豪爽吃相,驚為天人,殷勤探問,時時攀談;妻亦是一性情中人,見吾食量不亞於她,喜遇同道,飲食之間,與吾相談甚歡。兩人頗有相見恨晚之意。同桌學姐及小雞同學皆已停箸,吾等二人卻毫無收勢之態,氣吞山河,嘴掃八方,席捲全桌;不斷叫菜,桌面未曾有空隙;聊天之中,吾二人亦未曾停嘴矣。
 
  食暫歇,吾邀其同往散步,以助食慾,妻欣然同意,與吾相偕步出店門,至餐廳外之百貨店遊玩。後歸店,眾人欲走,然我二人意猶未盡,無奈,匆匆吃了數口,權充了事。
 
 
  自此起,吾二人相知相惜,親暱漸甚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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